作者:郭剑平 作者机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050061 出版物刊名:社会科学家 页码:26-34页 年卷期:2018年 第7期 主题词:离婚冷静期制度;必要性,可行性;构建 摘要:离婚冷静期是司法机关审判离婚案件兼顾情理法的有益探索。在我国离婚实践中,构建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弥补婚姻理论不足、促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谐的需要。我国法院的积极探索为冷静期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现实样本,同时立法上审限的延长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适用冷静期扫除了后顾之忧。在构建我国离婚冷期静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适用原则、标准、对象、期限的科学定位与设计,冷静期的启动、终止、法律救济等程序的设置,专职的社会调查员制度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与健全,有效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03ddeff3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