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规范 财务报销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省、州财政部门现行财经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严格及时报账制。 (1)对于发生的财务支出事项,应及时报销。当月发生事项,原则上当月开票,当月提交财务报销,最迟次月15日前开票,提交财务报销。对无特殊原因超时开票、超时提交财务报销,一律不再予以报销。 (2)如因特殊情况超时开票或超时提交财务报销,需提交情况说明,中心各部室、各管理部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 分中心经分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 二、严格管理部报账员制度。 各管理部在本部门人员中确定一名报账员,负责收集整理用品、差旅费等各项开支的报账单据,报账单据由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由报账员到中心财务部统一报账。 三、严格财务列支真实性 报销人对提交报销票据等附件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确保报销事项真实、无违反规定情况发生。 四、严格先审批后列支。 中心各部室、分中心、各管理部应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列支的审批流程。 (一)申购办公用品。 (1)中心各部室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2)各管理部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报账员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分中心财务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并审核后送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时需向财务提供办公用品申请单、发票和货品清单,财务严格按照海西州财政部门采购流程和《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列支、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 (1)中心各部室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2)各管理部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管理部报账员审核后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或报账员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分中心财务审核后报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时需向财务提供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车(飞机)票、住宿发票、文件等。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海西州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海西州州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三)其他大宗项目采购。属于固定资产的大宗项目采购由中心各部室、格尔木分中心、各管理部根据需求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送至中心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后报中心分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a22dd467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