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 ( 试行 ) 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有关经费的合理使用是确保该环节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了更有效、有计划地使用这部分经费,以确保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经费支付范围 1.专业实习经费 专业实习包括认识实习、参观见习、调研实习、裁判实习等。在上述专业实习过程中,师生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讲课费、入厂费、教师联系实习的差旅费、校内实习购买元器件和加工费等均属于专业实习经费支付范围。 2.金工实习经费 包括学生在金工实习期间消耗的各种材料、机器设备维修费、各种工具、刀具、机床水电费等。 3.电子工艺实习经费 包括为学生电子工艺实习购置的收音机、充电器、万用表、各种组装元器件、消耗材料及购买器件所需的差旅费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含毕业实习)经费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包括资料费(复印费和少量必要的书费)、调研费、试验费、实验材料费和必需的耗材费(如打印纸、文具用品等)等。 三、经费预算及标准 教务处在每年9月中旬,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及各学院(系)上报的来年实习计划,作为实习经费预算依据,同时也分别对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作出经费预算,并在年底前向学校上报来年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经费预算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会同其它经费一起划拨到各教学单位账户. (一)实习经费的预算标准 1.专业实习经费的预算标准 专业实习经费预算标准按实习地区远近分为三类,即北京/沈阳以远地区(不包含在北京/沈阳,下同)、北京/沈阳以近地区以及秦皇岛地区(包括校内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 (1) 生均实习经费预算标准 C = 100元×实习周数× K1 1 A.实习周数为认识实习、参观见习、调研实习、裁判实习等总周数,本科生专业实习多于4 周,原则上按4周算。 B.K1为省市区域划分类别系数,北京/沈阳以远地区实习K1=1。5,北京/沈阳以近地区实习K1=1;秦皇岛地区实习(包括校内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K1=1。 (2)教师每人实习预算标准 C = 250元×实习周数×K2 A。实习周数为认识实习、参观见习、调研实习、裁判实习等总周数,教师指导实习多于4 周,原则上按4周算。 B.K2为省市区域划分类别系数,北京/沈阳以远地区实习K2=1。5,北京/沈阳以近地区实习K2=1;秦皇岛地区实习(包括校内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K2=0.3。 (3)专业实习预算分配原则 A。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系)实习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实习情况进行经费额度核定.凡是教学计划安排的专业实习都有经费。 B.每年实习经费都按北京/沈阳以近地区的标准,一次性划拨到各学院(系)账户,由学院(系)负责审批、管理。北京/沈阳以远追加的实习经费由教务处负责审批。 C.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举办周末音乐会(一学年举办周末音乐会约16次),学生所需化妆品等经费按实习经费计算,每学年给师生一次经费,即每生200元、教师每人100元,一次性划拨到学院账户。 D。到北京或沈阳市实习的专业,按北京/沈阳以近地区的标准执行。 2.金工实习经费的预算标准 学校规定金工实习经费为每生每天21元。 金工实习经费计算公式: C = 21元×人天数 实习人天数=参加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周数×5天(每周5天). 金工实习经费专款专用,不划拨到各学院,而直接划拨到工程训练中心账户. 3.电子工艺实习经费的预算标准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电子工艺实习学生人数,按学校规定的每生50元标准作预算,并一次性划拨到电气工程学院账户。 (二) 毕业设计/论文(含毕业实习)经费 根据学科及毕业设计/论文性质,结合实际需要,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分为三类: 理工类每生200元;理工材料和化学类每生400元;文科类每生100元.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一次性划拨到学院(系)账户。具体如下: 1.理工类(7个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e2f0e3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