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 1、局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树立效益、节俭、遵纪的观念,根据经费来源,合理安排使用。 2、经费管理实行行政、专项、基建、预算外等经费统一纳入、集中管理的办法。 3、经费使用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经费管理: 1、办公经费: 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购置,报刊杂志的征订、通讯、邮寄、印刷、接待等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承办并报销,属于固定资产的要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2、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坚持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房屋、设备维修,消防保安,物业管理等专项经费的开支由职能科室制订支出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有合同的按合同专款执行。 3、车辆经费: 车辆经费实行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账。车辆实行定点修理。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定标制度。 4、职教费: 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函授及其他各种专业证书班的学习,须与本岗位业务有关,并经局长同意才能参加,考试合格后按规定报销学费。书费及各类杂费自理。同级学历只能报销一次。 1 三、用款及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差旅费或领用备用金的,须报经局长审批,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结清借款。 2、到外地采购等需随带汇票的,用款部门应向财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汇款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帐号,由财会部门审核后给予办理。 3、办理报销手续,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手人、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涉及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必须经资产管理员签字或盖章。 五、票据管理: 1、局财务票据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在票据领用簿上签名。 2、按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通用票据,票据由专管人员向财政部门购领、保管,使用完后及时上缴、核销。 3、在使用票据前,应对票据进行检查,如发现缺份、少联的应及时退回,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时,应逐项逐栏填写,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在收据联加盖单位财务章。对填错的废票,各联应说明作废或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4、局财务室要加强对领用的票据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核实票据的使用情况,以杜绝挪用、坐支收入、丢失票据等现象的发生。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4eef0bf12d2af90242e6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