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着装制度 【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人民医院 护士着装管理制度 审核发布:护理管理委员会 第二版 拟定部门:护理部 发布日期:2017-9-5 编号:HL-ZD-0064 领导审核: 页数:2 按照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和医务人员工作制度要求,护士上岗必须自觉遵守着装和礼仪规范,具体如下: 1.护士上班时一律着规定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 2.护士上班期间统一穿工作鞋(白色护士鞋)。 3. 工作服着装应合体、平整,保持衣扣完整,无破损、脱钮,禁用胶布、别针等代替纽扣;衣帽、鞋袜规范整洁,勤换洗、无污渍。内衣领不可过高,颜色反差不可过于明显,自己的衣、裤、裙不得超露出工作服、工作裤的底边,衣服口袋里不要放置很多物品。正确佩带胸牌和胸表;不可将胸牌佩戴于其他位置或随意佩戴他人胸牌。 4.发型:护士发型一般为短发或长发,刘海不得过眉,短发侧不掩耳、后不过肩;两鬓头发放于耳后,不可披散于面颊,需要时可用小发卡固定或用头花盘起;长发需盘起,并佩戴头花或发网。 5.护士帽应轻巧地扣在头顶,戴正戴稳,距前发际4~5cm,选择发卡主要为有效固定头发之用,以低头或仰头时不脱落为度。发卡、头花、网套等应采用与头发同色系,以素雅、大方为主色调,避免鲜艳、夸张的发饰给患者带来不良的刺激。戴圆帽时,应仔细整理好发型,头 发应全部放在圆帽内,帽子接缝置于脑后正中,边缘整齐,帽沿前不遮眉、不漏刘海,后不露发际。 (1)普通病房、门诊部的护士,工作时应佩戴护士帽。 (2)手术室、ICU及特殊科室的护士,为了无菌技术操作和保护性隔离的需要,工作时佩戴圆帽。 6.不佩戴外露首饰,如耳环、手链(手镯)、戒指及夸张的头饰等,如细点项链和小点耳钉可以佩戴。 7.淡妆上岗,精神饱满,面带笑容,着装整洁,端正大方。不得浓妆艳抹、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假睫毛等,严禁染成鲜艳的色彩头发,可染成近黑色或深色。暴露皮肤不得有纹身。 8.外出期间应着便装,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7ad9e8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