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的加减法中蕴含的两种思想 有理数的加减法是有理数运算的基础,里面蕴含着许多的重要的数学思想方法,领悟它,就能更好地指导我们解题。 一、转化的思想 在学习减法时,发现“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据此,把不熟悉的减法运算转化为熟悉的加法运算。 例1 计算8.5-(-1.5)。 分析:减去(-1.5),就相当于加上(-1.5)的相反数1.5。 解:原式=8.5+1.5=10。 例2 计算(-6)+ 9 -(-1)-16+(-2)。 分析:运用有理数的减法法则,把所有的减法都改写成加法,统一使用加法的运算法则。 解:原式=(-6)+(+9) +(+1)+(-16)+(-2) =(+3)+(+1)+(-16)+(-2) =(+4)+(-16)+(-2) =(-12)+(-2) = -14. 二、分类的思想 有理数可分为正整数、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分数中还有分母相同的,分母不同的情况),相同类型的比不相同类型的好运算,则我们在做之前,可把它们“整理”一下,以便运算。 1125例3 计算(3)(2.16)8(5)3.125(3.84)(6)(0.25)。 8477分析:直接相加,过分繁琐。我们发现,题中有小数,有分数,分数中还有分母相同的和分母不同,把它们先处理一下。 1111解:因为(3)3.125,(3)3.1250;88.25,8(0.25)8;884425(2.16)(3.84)6,(5)(6)12。 77 1 / 1 1125原式=(3)(2.16)8(5)3.125(3.84)(6)(0.25) 84771125=[(3)3.125]+[8(0.25)]+[(2.16)(3.84)]+[(5)(6)] 8477=0+(-6)+8+(-12) =-10。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98bd95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