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机构改革后财务管理方面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3.26 • 【字 号】德府办发〔2021〕11号 • 【施行日期】2021.03.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机构改革后财务管理方面有关事项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乡(镇)、街机构改革后财务管理方面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财务管理方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户管理方面 各乡(镇)、街要按照实际情况,设立政府基本账户、政府零余额账户、综合服务中心基本账户(即村集体资金代管账户)。原各乡(镇)、街站办所的银行账户应予撤销。 二、资金管理方面 乡(镇)、街各类资金在使用中,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职能划分,由各职能部门安排使用。乡(镇)、街全部资金由财政经济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未设置财政经济办公室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村集体资金由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代管。 三、财务核算方面 乡(镇)、街全部财政支出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账户统一、分账核算、职能不变的原则,各乡(镇)、街应设立行政账套、事业账套,由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核算,未设置财政经济办公室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核算;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应设立代管村集体资金账套,由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负责核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 原各乡(镇)、街站办所资产应进行整合,按原核算渠道进行账务合并,统一移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 五、预算管理方面 改革后,乡(镇)、街预决算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编制。预算按照行政、事业分别编制,预算指标(除统发工资外)统一下达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决算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汇总编制年度决算数据。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7acb0b55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