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常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以下是为大家常州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 4、职工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另需提供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等)原件;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在房屋入住后,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以及入住证明(水电气缴费凭证或有线电视用户证或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或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等,必要时提供原拆迁地址的户籍证明),经公积金中心上门核实后办理。 6、职工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需委托别人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职工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以及购房证明材料的原件,代办人凭密码(非初始密码)代办提取;假设配偶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 7、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金承办的银行借记卡原件(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1、提取申请人必须是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配偶,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才能提取,建造、翻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有效证明材料签发当月(含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最大提取额只能为帐户内10元以上余额),但不得超过所建自住住房的总价款。 3、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4、职工储存卡密码仍为初始密码的,如由配偶代办提取的可不更改初始密码,但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如委托别人代办的,需先由职工本人更改密码前方可委托别人代办提取。 5、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7ec8e1e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