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价[2011]21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1.09.08 【实施日期】2011.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粤价〔2011〕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改电〔2011〕2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强化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意义 当前价格形势依然严峻,价格总水平继续高位运行,稳定价格总水平是目前宏观调控 1 / 2 的首要任务。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价格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配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8b6092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