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启五都市随笔 “有序用电”,何以拿商场开刀? 看了厦门网2014/7/11的“我市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多家商场被‘断电’”消息,相当吃惊,我市供电不足,首先拿商场开刀,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商场与供电部门是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关系,我市对商业节电一事可以倡导,何来野蛮断电的权利? 我市的“27度控温令”,首先应该对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发号施令,一则因为公权利有带头垂范节电的必须,二则因为每天用电高峰基本上是在大白天公务上班时段,三则这些部门用电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好比喝凉开水阿公可以免费供应,而品尝冰激凌则回家自掏腰包。 商场,特别是超市大卖场,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纳凉场所,无数中低收入的百姓纷纷举家到那里“蹭凉”,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商场的人气,也间接促成了不少家庭关掉了私家的空调,实现了电资源的效益最大化,而且还有益于对商场细菌的灭杀、食品的保鲜、空气的流通……,由此可见,商场的冷气呼呼结果是双赢乃至三赢四赢,有关部门节电首先拿大商场开刀,情何以堪?再说商场的冷气开放至几度最适宜,花钱用电的商场经营者最清楚,“27度的控温令”如果影响了顾客的招徕和商业的竞争,谁来承担这个后果? 公权力的霸道、傲慢和无理实在令人吃惊! 2014/7/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b9e6430b4e767f5bcfce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