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内宜高速公路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1.08.07 • 【字 号】川交公路[2001]129号 • 【施行日期】2001.08.0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 内宜高速公路延长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1]129号 二00一年八月七日) 四川省川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延长内宜高速公路试收费期限的请示》(川南高路(200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内宜高速公路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川交计(1999)250号文批准从1999年12月1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鉴于交通部尚未组织该路的竣工验收,故不能按期办理该项目试收费转正手续。为保持该路收费的连续性及维持正常的收费秩序,经研究,同意将内宜高速公路试行收费期限延长到2002年6月30日止。 希抓紧完善相关手续,以便及时转正。 附件: 车辆分类及车公里收费基价标准表 车辆类型 折算载重吨位(吨) 车公里收费基价(元)备注 一类客货车 1 0.28 一.二.三.四类客 二类客货车 2 0.532 货车及五类车的分类 三类客货车 4 1.008 标准同本期川交公路 四类客货车 6 1.428 (2001)117号文注 五类车 8 1.792 另注:1、总重量超过25吨的重型汽车,须按路政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行。 2、所有车辆的吨(座)位核算均不分空、重车,以行驶证核定数为准,无核定座位的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底盘标记载重量核定分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eed11f5b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