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续贷过程中暂时性资金困难的意见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09]59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6 【实施日期】2009.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续贷过程中暂时性资金困难的意见 (锡政办发〔2009〕5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9〕21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企业续贷过程中暂时性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融资,现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政府支持、专设平台、市场运作、非营利性、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专门的运作平台 以国联联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担保公司)为专门的运作平台,对企业在续贷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给予一定的应急融通支持。联合担保公 1 / 2 司以其自有资金,再根据实际情况融入适量资金,形成用于帮助企业解决续贷过程中暂时性资金困难的续贷周转调度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二、明确扶持对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698189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