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界限的超越与经济法 林晓镍 【期刊名称】《河北法学》 【年(卷),期】1997()2 【总页数】4页(P8-11)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经济;市民社会;市民法;个人利益;政治国家;近代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权利行使;社会利益 【作 者】林晓镍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3 【相关文献】 1.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对民法与经济法关系及经济法体系的研究 [J], 应飞虎;王莉萍 2.混合经济时代的民法与经济法--兼论民法、经济法的社会利益与社会本位 [J], 吴清旺 3.从民法的附随义务到经济法的基本义务(上)--浅析民法、经济法调整现代合同关系的分工与配合 [J], 霍阳;王全兴 4.从民法的附随义务到经济法的基本义务(下)—浅析民法、经济法调整现代合同关系的分工与配合 [J], 霍阳;王全兴 5.民法现代化抑或经济法的兴起--民法与经济法分野之争 [J], 丁国民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7828e4aa0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