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精编讲义(2)

副标题: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精编讲义(2)

时间:2023-07-01 11:2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公司章程。
  合同规则需要斟酌后才可以在章程上类推适用。
  1.订立
  (1)有限公司:股东制定。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国资委批
  (3)股份公司:发起人制订,创立大会通过。
  2.内容(F25、8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效力
  只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1)对公司的效力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享有撤销权(形成权),可主张撤销之诉。
  (2)对股东的效力
  股东依据章程规定向公司实缴出资。
  (3)对董事、监事、高管的效力
  董事高管之行为不得违反章程。
  4.变更
  股东会特别多数决,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
  (1)有限公司: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通过;
  (2)股份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例题·多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
  (2013-3-68)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选项A正确。有限公司依据实缴出资比例,但全体股东约定除外。
  选项B正确。董事会可以决定投资方案,进行日常投资事务管理。
  选项C正确。有限公司股东会依据出资比例表决,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选项D错误。有限公司新股东增资入股需要股东会的特别多数决。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精编讲义(2).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glb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