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真题卷三解析_2017年国家司法卷二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2

副标题:2017年国家司法卷二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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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
  1.被告人王某,男,27岁。被告人1991年初与李某相识恋爱,为了单位分房双方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后来李某以感情不和等原因提出离婚,王某假装同意离婚,通知李某到他家商谈离婚的事。当日下午两点李某到达王家,王某趁李某不备,突然将李某抱起按倒在床上,李某极力挣扎反抗,王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放在床头的绳子将李某双手捆绑在床背上,用一条毛巾堵住李某的嘴,强行与李某发生了性行为。李某被放开后,于当天晚上到派出所以强*罪告发王某。请问下列有关本案表述哪些正确( )
  A 王某,行为构成强*罪,因王某违背李某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B 王某,行为不构成强*罪,因王某与李某经登记后已建立起合法的婚姻关系
  C 王某,行为构成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因其以暴力强*手段来达到干涉李某婚姻自主权的目的
  D 王某,的行为构成强*罪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应数罪并罚
  【答案】:A,C
  【解析】:
  王某与李某虽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王某违背李某意志,使用暴力将其*污,构成强*罪,同时其目的是为了不让李某与其离婚,符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特征,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以强*罪论处。
  2.关某在过20周岁生日当日,第一次饮酒,饮酒后精神失常,用酒瓶猛击同伴刘某头部,致使刘某当场死亡,后经查关某是因病理性醉酒导致的行为,那么关致使刘死亡的行为定性 _________。
  A 关某在行为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B 醉酒的人犯罪,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C 关某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当时的行为
  D 对关某的犯罪,应减轻或免除刑罚
  【答案】:A,C
  【解析】:
  病理性醉酒是精神病的一种。
  3.沈某与其子进城卖西瓜,中午12点遭一伙当地无业青年无理取闹,西瓜被砸,其子还被这伙人(王某、刘某在内)围住殴打,沈某见状急忙向邻近某县派出所请求保护。该派出所值班人员李某以休息时间不办公为由拒绝提供保护。结果西瓜大半被砸烂,其子也被打伤。此时有人再次报警,派出所的人员才赶到,对参与殴打沈某的王某当场处以20元罚款,将刘某带到派出所,对刘某处以拘留 15天的决定。对于本案的行政处罚说法正确的是:
  A 对王某的20元罚款,可以当场收缴
  B 王某对于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只能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以起诉
  C 刘某可以申请对其处罚决定举行听证
  D 派出所应当将刘某移交给其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答案】:A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7条:依照本法第33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 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2)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由此,王某的20元罚款,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第35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特殊性,并不因此就适用复议前置程序。   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拘留决定并不是听证的范围。   第20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并不需要移送给被处罚人住所地机关。
  4.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0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7年12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损失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8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 200万元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2000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8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8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不构成犯罪,因为李某借给的是集体企业,而不是个人,是因公而不是因私,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B 李某的行为是挪用资金行为,鉴于李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 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C 如果运输公司在3个月内如数归还李某挪用的资金,由于20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李某仍然构成挪用公款罪
  D 如果运输公司用李某借给他们的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则无论挪用数额多少,也无论是否归还,李某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答案】:B,D
  【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5.某县环保局认为利隆农药厂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遂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农药厂不服,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农药厂对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利隆农药厂排放的污染物被证明并未超标,判决撤销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农药厂据此要求行政赔偿。 若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将对农药厂的罚款变更为3000元,则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A 县环保局
  B 市环保局
  C 市人民政府
  D 国家
  【答案】:A,B
  【解析】:
  根据上题分析,本题中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对农药厂的损害,因此应由最初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即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为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
  6.已婚的蒙某系某厂业务员。1999年在联系业务时与服务员刘某互有好感。蒙某谎称自己未婚,于2000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某(不知蒙某已结婚)登记结婚。后来蒙某之妻潘某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蒙某否认。蒙某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2年6月某天,潘某之友秦某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某每晚必冲饮一杯,遇客来访,潘某亦以咖啡待客。秦某知潘某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蒙某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了氰化物,欲毒死妻子。2004年1月20日,潘某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某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刘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 要考查刘某是否具有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
  D 要看刘某的认罪态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对重婚罪中关于主观方面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从刑法规定来看,本罪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而本题中,刘某对蒙某已有配偶的情形并不知晓,缺乏构成重婚罪所要求的主观要件,不构成重婚罪,所以对刘某的重婚行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7.对国家公务员法律地位说法正确的有( )。
  A 公务员在代表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时,为一方当事人,具有当事人的资格
  B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可以成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
  C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不具有当事人的地位
  D 国家公务员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公务员法律地位,其特殊性在于公务员具有双重身份,其除公务员身份外,还可以作为一般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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