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二十七年]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原文译文

副标题: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原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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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训练# 导语】《公羊传》是今文经学的重要经籍,历代今文经学家时常用它作为议论政治的工具。同时它还是研究先秦至汉间儒家思想的重要资料。下面是©文档大全网分享的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原文译文。欢迎阅读参考!



  【原文】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缓、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卫杀其大夫宁喜。卫侯之弟鲜出奔晋。卫杀其大夫宁喜,则卫侯之弟鲜曷为出奔晋?为杀宁喜出奔也。曷为为杀宁喜出奔?卫宁殖与孙林父逐卫侯而立公孙剿。宁殖病将死,谓喜曰:“默公者非吾意也,孙氏为之。我即死,女能纳公乎瑟?”喜曰:“诺。”宁殖死,喜立为大夫。使人谓献公曰:“黯公者非宁氏也,孙氏为之。吾欲纳公,何如?”献公曰:“子苟纳我,吾请与子盟。”喜曰:“无所用盟,请使公子鲜约之。”献公谓公子鲜曰:“宁氏将纳我,吾欲与之盟,其言曰:‘无所用盟,请使公子鲜约之’,子固为我与之约矣。”公子鲜辞曰:“夫负羁挚,执铁领,从君东西南北,则是臣仆庶孽之事也。若夫约言为信,则非臣仆庶孽之所敢与也。”献公怒曰:“黯我者非宁氏与孙氏,凡在尔。”公子鲜不得已而与之约。已约,归至,杀宁喜。公子鲜掣其妻子而去之。将济于河,携其妻子而与之盟,曰:“苟有履卫地、食卫粟者,昧锥彼视。”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曷为再言豹?殆诸侯也。曷为殆诸侯?为卫石恶在是也。曰:恶人之徒在是矣攀。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译文】


  鲁襄公二十七年,春季,齐景公派遣大夫庆封来鲁国访问。夏季,鲁国大夫叔孙豹在宋国与晋国大夫赵武、楚国令尹屈建、蔡国大夫公孙归生、卫国大夫石恶、陈国大夫孔缓、郑国大夫良宵、许国人、曹国人会晤。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宁喜。卫献公的弟弟鲜逃亡到晋国。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宁喜,卫献公的弟弟公子鲜为什么逃亡到晋国呢?是因为卫献公杀了宁喜,公子鲜才逃亡的。为什么卫献公杀了宁喜公子鲜要逃亡呢?当年,卫国大夫宁殖和孙林父驱逐卫献公而立卫疡公为国君。宁殖病重,将要死了,他对宁喜说:“逐出卫献公不是我的本意,是孙林父做的。我要死了,你一定能把献公接回来吗?”宁喜说:“可以。”宁殖死后,宁喜被立为大夫。他派人对E献公说:“赶您走的不是我们宁氏,是孙林父干的。我想接您回国,您认为如何?”卫献公说:“你假如接纳我回国,我请求与您盟誓。”宁喜说:“用不着盟誓,请派公子鲜和我订约。”卫献公对公子鲜说:“宁喜准备接纳我回国,我想和他盟誓,他却说:‘用不着盟誓,请派公子鲜和我订约夕,您一定要替我与他订约。”公子鲜推辞说:“如果说背着马笼头和马绊,拿着斧头铡刀这些刑具,跟随您到四面八方去,那么是我这种地位低贱的仆从的事情。如果是订约守信,那么就不是我这种地位低贱的仆从敢参与的事了。”卫献公大怒,说:“赶走我的并不是宁殖和孙林父,就是你!”公子鲜不得已,只好与宁喜订约。约订好后。卫献公回到卫国,背约杀了宁喜。公子鲜相当惭愧怨恨,带着自己的妻子儿女离开卫献公逃亡到晋国去,将要渡黄河时,公子鲜牵扶着他的妻子儿女,和他们盟誓。说:“如果有谁踏上卫国的土地,再吃卫国的粮食,下场就像这只被杀的野鸡一样。”


  秋季,七月,辛巳这天,鲁国大夫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为什么又一次提到叔孙豹呢?是替诸侯感到危险。为什么替诸侯感到危险呢?因为卫国大夫石恶也在这次盟会上。人们说:“不守信义的恶人的同党也在这里。”


  冬季,十二月,乙亥这天,初一,发生日食。


  扩展阅读:《公羊传》名言


  一,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点评:春秋时期,因宋国杀了楚国使臣,楚庄王就出兵攻打宋国,将宋国团团围住。围困日久,城内粮草断绝,只能以人肉为食。百姓不忍心杀食自己的孩子,就彼此交换孩子,杀了作为食物,再把解剖后的尸骸当柴禾烧了来做饭。这句话后来经常用于形容灾民极其悲惨的生活。


  二,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点评:君子在见人遇到危难的时候,即使对方是敌人,也会表示深切的同情,并给予无私的帮助,这不同于居高临下的赏赐,也不是装模作样的慈悲,而是人的本性;而小人看到别人有难的时候,反而会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


  三,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公羊传.僖公十年》


  点评:怎样才算有信呢?这是周朝时期,晋国大夫荀息在晋献公临死前说的话。他说,假如死去的人又活过来,而他生前所嘱托的人,一直还在坚守,一点都没有惭愧的地方,这就叫做“信”了。


  四,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公羊传.恒公十一年》


  点评:为了保存自己而杀害别人,真正有德行的君子,是不会这样做的。这是自私自利,也是根深蒂固的人性之一,在面临生死选择的时候,往往很多人都会选择牺牲别人,甚至是自己的子女、亲人,以求保存自己,虽然很令人悲观,但也很现实,不然也就不会有“易子而食”的故事发生了。


  五,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公羊传.隐公七年》


  点评:这是《春秋》的写作笔法,《春秋》对尊贵的和卑贱的可以用同一个称号,不加区别;对美好的和丑恶的,也可以不加区别地用同一种文辞,表面看起来用词一样,但内里含义却是不同的,这就是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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