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完客观如何备考主观-2020法考备考考点:级别管辖

副标题:2020法考备考考点: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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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管辖
法院 管辖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法律规定的案件(证券交易所为被告)
(4)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反倾销、反补贴案件(高院指定)
(5)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案件
(6)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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