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_2017年司法《民法》知识点:期限

副标题:2017年司法《民法》知识点:期限

时间:2023-12-18 00:1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期限
  期限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时间,其可分为期日与期间。
  1、期日,是指不可分或视为不可分的特定时间,例如某日、某月或某年。期日的特征是表示时间长度中的某一点,而这一点是不可分的,其虽非瞬间,但无继续的观念。
  2、 期间,是指从起始的时间到终止时间所经过的时之区间,例如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这前一个时间是起始时间,后一个时间为终止时间,其间继续的时间 就是期间。期间的特征是表示时间长度中的某一点到某一点的区间。与期日所表示的时间之“点”不同,它是表示时间之“线”。

2017年司法《民法》知识点:期限.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bOT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