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保安部)器材装备管理规程 1.0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管理部警用器械管理。 3.0职责 3.1当班管理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3.2公司办公室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内容 4.1对讲机使用管理 4.1.1对讲机是队员执行任务的联络工具,属公司的公用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管理部的全部对讲机应由分管领班建立《通讯器材台帐》。 4.1.2对讲机只在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他途,严禁个人携带外出或转借他人,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队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4.1.4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乱按按钮,乱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脏语,在一方呼叫另一方时,必须报出一方的呼号,如:"A,B呼叫"。 4.1.5队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第1页 共3页 问题时相互推诿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4.1.6对讲机充电器应统一保管,正确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 4.2警棍的使用管理 4.2.1警棍是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4.2.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管理员执勤时佩带和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随意给他人试用。 4.2.3严禁将警棍借与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公务区域范围之外。 4.2.4警棍原则上用于管理员执行公务时自卫(正当防卫),遇突发事件时可视情节慎重使用。 4.2.5执勤管理员必须随身携带警棍,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4.2.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4.2.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检查警棍性能,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4.2.8对违反4.2.2至4.2.6条款者,除进行必要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300元罚款。 5.0记录 最新的《通讯器材台帐》由主管经理保存。 6.0附件 第2页 共3页 《通讯器材台帐》 第3页 共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faa42584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