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九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4、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花圈、青帐。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果等,由校长指派专人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宿舍,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dd23f2d4d8d15abf234e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