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阅读笔记 汉语言1201 吴建敏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著作,取自其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任教期间所教授的一门“乡村社会学”的课程内容。时过境迁,转眼已经步入下个世纪,其间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作者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匆匆一读此书,并未对其中的诸多思想加以完全吸收,接下来我将就其中一些鞭辟入里的思想加一抒个人浅薄之见。 全书费先生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 紧接着费先生根据这一特点用两个章节的容量分析“文字下乡”,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其加以剖释。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 然后,费老陆续通过“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以及“血缘和地缘”等章节从不同维度对传统中国的宗族本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思想之丰,令人啧啧称赞。在此不再赘述,倘若细细分析,恐有凑字之嫌疑。正所谓“好书必定惹人深思,好文必将使人拍案”,以下我就对其中一两点做一些个人的思考。 其一,乡土的信用机制。乡土社会无需契约,并非是对契约的不加重视,而是乡村的信用多发生于对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费老先生如是解释。究其根本,这是对乡土习俗的深入到骨髓血液的认可。我儿时在奶奶家长大,所见所闻充分证实这一切。淳朴的乡下人对契约的态度显得很懒散,纵使买卖房子之类事关巨大财产的交易大多数人也认为立契可有可无。你也许出于好心好不容易说服对方立字据,结果那人也许一个回头就不知把那张皱巴巴的纸塞到哪里了,或许顺手拿来卷烟丝儿了也不一定。这种懒散其实就是对规矩的绝对信任,我根本不用担心你坑我,因为不论是是非非,在那个相对封闭的山村里一个人所求的就是一个口碑,一个认可而已。其实这种土性与乡村人的真诚淳朴不无联系,两者相辅相成,潜移默化地化成了人的本性。城市人以“土里土气”训斥乡人,在撇清自己与土性的界限时从某种意义上是对自身的一种变相否定。 其二,传统中国的礼治制度。时至今日,我们常说“人治”、“法治”,把这两者作为非彼即此的两种治国方式。殊不知,“礼治”在古代、甚至在今日亦起着重要作用。春秋时期便有韩非子认识到了法治之利于国家社稷,秦汉以来中国便一直延续着人治的治国标准。这两者重要性之于古代是毫无疑问的。但这真的是决定的吗?倘若事事以刑罚法律论处,讲求事实依据,哪来那么多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假如一切人治为先,且不论那个万人之上的天子是否有精力励精图治,那手底下的群臣估计是没啥工夫各种花天酒地了。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这种传统的道德约束在皇权、刑罚的加固下深植于中国人的脑子里,使中国社会的人们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 书容量不多,但思想内涵却相当丰富深刻。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只是随性地蜻蜓点水而已,漫说全面细致分析,只是一个概述便足以让我为难万分了。这里只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老先生学贯中西的智慧结晶将启迪更多的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8b3c3d4b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