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下的文化观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标志着费孝通先生调查方法的重大改变,从宏观的角度审视社会、分析社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以一种比较的方法对中国乡土社会与西方社会进行比较,深刻地刻画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独有特色,费老曾说过,写这本书的动机“想勾出一些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 乡土中国一书总分为十四章和一章后记,分别从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文字观,社会关系,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来描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研究。从这四个方面让我想起了社会学上对文化的定义:文化包括各种内隐和外显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 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因此笔者以为费老的关于乡土社会的描述实际上是对乡土社会文化的一种阐释。 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初学者,费孝通先生这本书让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社会学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几次阅读《乡土中国》方能初步品味到书中的人文情怀以及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赞许。下面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浅薄的认识。 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 传承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土地,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对土地怀着一种敬畏而又爱护的特殊感情。由于土地具有不可流动性和稳定性,乡下人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得乡下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因此,形成了一个祖祖辈辈都生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这样也就形成了乡土社会里厚重的人文传承。 “靠土地为生的人,骨子里都透漏出一股土气”,土地,是乡下人生活的物质保证,有了土地,就有了希望。离开土地,乡下下还能干吗呢?时至今日在中国很多的农村社会里农民仍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而安土重迁,因为土地承载的不仅仅是物质上,而是给他们精神上带来的宽慰。 而对于商业,纵观其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发展也不难发现,商业在乡土社会里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在这样一个半封闭的社会里,我以为有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商业的发展步履蹒跚:一方面,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得农民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都能自给自足,而且所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无法实现交换的价值;另一方面,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其中必然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是维系社群关系的纽带,这就决定了商品不可能实现等价交换,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商业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 乡土社会的文字观 费老的“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初读来令人感觉倍感晦涩难懂,可是仔细推敲却发现其中蕴含着费老对乡土社会中交流媒介的一种赞赏。符号互动理论认为符号是社会交流相互作用的媒介,人们通过对符号的定义与理解进行互动,从而达到与人沟通的目的。众所周知文字是人们之间交流方式中最常用的一种媒介。而在乡土社会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他们缺少这种用文字交流的媒介,以至于现代社会的人认为他们是文盲。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日常的交流。之前曾提到过,在乡土社会里,是有血缘关系维持的,稳定的社群,彼此之间都是熟悉的人,我们称之为“面对面的社群”。在这种社群里,存在一种默契和习惯,这种默契和习惯使得他们之间的交流可以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就能表达的。正如归有光在《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步声来辨别来着是谁。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见面就知道对方的行为。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而对于文字本身而言,它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文字具有多音节和多义,人们往往很难掌握对文字的准确理解,致使在使用它来表达一些情感时词不达意。而且文字太古板,难以体现出当时当地说话人的某种强烈的情感,文字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救药的缺陷。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作者提出首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我们的话也少了,我们的“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 之前也曾提及到,由于土地的不可流动性造成乡下人世代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因而也使得他们生活在一个由无数私人关系达成的网络社群中,生老病死,结婚生子。费老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就是所谓的差序格局。 我们把西洋社会关系的格局看成是团体格局,它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的分清楚。而我们乡土社会的社会格局和西洋的格局是不同的,每个人的社会关系就如同将一个石子丢在水面所形成的波纹一样,而自己就是这个波纹的中心。在以自己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也正是形成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基础。 家族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是一个事业社群,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为了要经营这个社群,家的结构就不能仅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甚至于整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大家庭。为了使得整个家庭能够成为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我们就需要高效率,而讲效率就得排斥私情,所以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的相敬如宾,女子遵从三从四德,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是中国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而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传统的男女有别的观念,他们之间的区别不仅在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隔膜。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稳定的事业社群,男女的感情模式只能是亚普罗式的,性别和年龄组建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他们的结合也只是建立在生育事业的基础上,他们的矜持和保留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激动性的感情 ,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 乡土社会的治理 人们通常将现代社会分为“法治”和“人治”社会,,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 中,费老却称之为“礼治”社会。所谓礼治,指的是依靠传统的力量、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对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对社会成员进行教化。而这种礼治社会也只有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稳定的社会形态才能出现。 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理是主动的。从这方面看,乡土社会似乎不需要法律来规范权力来约束了,其实不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不仅存在礼治,而且还有着法治与人治的因素。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所谓的横暴权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用权力去支配在下,发号施令,这种权力也是统治者用于压制冲突,夺取政权的手段。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这种权利受到事实上的限制。而同意权力是社会成员间的一种社会契约,是一种较民主的政治权威的给予。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还存在另外两种普遍的权力方式——教化权利和时势权力。前者权力不具有剥削性,它是伴随着稳定的社会形态形成而形成的,是一种社会传统规范,每个人都自觉的遵守。而时势权力则在乡土社会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伴随着社会的继替,人们的思想感到迷茫,需要一个时势英雄带领他们完成历史的更替,这样时势权力也随之产生,这种权力在稳定的社会里则被人忽略,这也许就是就是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不宜产生英雄的原因吧! 后记 费老的《乡土中国》描绘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乡土社会,在那个时代中,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稳定的社会。《乡土中国》中所体现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也是在现实中发现。但是,现代的中国乡土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乡土社会已发生巨大变化。在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已大为下降,人们的流动性大为提高。正是由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同样也使得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现在依旧以《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去评价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是不科学的。但是,费老在《乡土中国》中为我们对乡土社会进行研究提供了一个构架和范式,以及一系列的普遍的理论模式,这对我们研究中国现代的乡土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让我们再一次向费老致敬! 苏鹏 09公共事业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09b3df5022aaea998f0f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