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托育早教中心各岗位代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工作流程管理,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的秩序和活动,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实施《岗位代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各单店/部门人员请假,休假,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或开会的,应按照排定表上的《岗位职务代理人花名册》(附件表1),由第一代理人代行其职务,第一代理人因故无法代理时,由第二代理人完成代理。 2. 普通专员的岗位代理人:由同一家单店/部门的专员相互代理,并确认签名;如同一单店/部门没有其他员工可以代理的,由其直接上级兼代之。 3. 被代理人:应在出差或假期前一天,将其不在岗期间主要工作填写清楚并交接给代理人确认签字。因其交接不清楚,而导致工作耽误者,应自负其责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代理人于代理期间,应确实负责办理所代理岗位的工作。代理期间尽职尽责,表现优良者,会酬情予以奖励。 4. 如遇有紧急事务,代理人无法处理时。应实时联系被代理人反映处理,不得有事务延误产生,否则将给予代理人处以50元/次罚款。 5. 当出现人员异动(离职、调岗)时,由部门负责人将《岗位职务代理人花名册》(附件)实时更新,并于当天下午17:00前报备人力部存档,如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信息不准确,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次。 6. 员工离职时,将更新后的《岗位职务代理人花名册》(附件表1)与《离职交接表》《工作交接表》于离职手续办理当日17:00前报人力部备档,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直接上级连带责任,罚款200元/次。 附件:表《岗位职务代理人花名册》 岗位职务代理人花名册 执行长签字 姓名 岗位 人力部签字 第一代理人 第二代理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ac1b4aac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