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冯湘妮 【期刊名称】《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4(032)004 【摘 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的大势所趋,而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以下三个问题必须明确:一是建立该制度的原因,二是该制度具有的功能作用,三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本文试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推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正确适用. 【总页数】5页(P110-114) 【作 者】冯湘妮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陕西,西安,71006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551 【相关文献】 1.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废除——法社会学的视角 [J], 夏江皓 2.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J], 杜东杰 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J], 郭莲 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 [J], 李宁 5.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J], 殷文婧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29672a949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