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理数 1.1 正数和负数 一、正数和负数 1.正数:像3,1.8% ,3.5这样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负数:像-3,-2.7.%,-4.5,-1.2这样在正数前加上符号 “一” (负)的数叫做负数. 3.数的符号:一个数前面的“+”“一”号叫做它的符号。其中“+”号可以省略不写,而“一”号不能省略不写。有时为了明确表达意义,在正数前面也加上“+” (正)号.例如,+3, +2, +0.5,+13,…就是3,2,0.5. 13 4.0的意义: (1)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2)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 (3)0不仅表示“没有”,还可以表示某种量的基准,如0 ℃可表示为实际温度为冰点时的计量结果。 二、用正数和负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包括两层含义: (1)具有相反意义;(2)具有数量。 ●注意: (1)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是成对出现的,单独的一个量不能称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必须是同类量,如向东走20米与出口200箱就不是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3)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只要求1具有相反意义和数量,不要求数量一定相等,所以与一个量成相反意义的量不止一个。例如,盈利300元,与它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有很多,如亏损400元,亏损100元等。 1.2 有理数 1.2.1 有理数 一、有理数的有关概念 1.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如-3, -2,2,0,1,2,3等。 2.分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如213 ,0.2,-1.25等。 3.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写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b958e02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