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预算读书报告之探讨公共预算制度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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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读书报告之探讨公共预算制度的不足之处

09行管7 091051020 陈敏瑜



公共预算,一般被定义为公共实体有计划地获得和使用资源,其公共实体主要为政府机构。在实施过程中,目的很简单,为了自身的发展、维持本机构的职能生存以及为了他的选民。在公共预算中,“它是一个对公共收入和支出进行决策的过程”,这一点与公共财政管理不一样,公共财务管理注重的是在处理公共资金方面中所处理和应用的技术问题是什么,也就是只考虑技术层面上的问题,而公共预算所考虑的是策略计划、管理控制和经营控制这三个层面。因此,“公共预算可以被看作一个计划,一种程序以及政治事件。同样地,它也可以作为一种控制、管理和计划的工具。

公共预算是协调支出和收入两者之间关系的一种操作手段,也是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工具,它涉及到会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购买、现金管理和投资等领域。但在执行过程中,其复杂性远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多得多,下面先让我们了解公共预算的过程: 预算草案的编制。比方政府在一个项目上的预算要从具体时间内了解政府支出和收

入的具体情况,做好该项目草案的制定、计划资金的使用方式等计划。 预算的批准。这一过程是从政府行政主管官员向政策制定或立法机构基调预算草案

之间开始的,在我国,主要采取“两上两下”预算程序,‘一上’指支出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通知后,对部门下一年度收支进行测算,然后报送财政部门;‘一下’指财政部门受到各部门预算后,由职能处室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然后将审查意见反馈到各部门;‘二上’各部门在财政部门下达控制数内重新编制部门预算;‘二下’人大通过预算后,由财政部门批复给各部门,开始预算执行” 预算的执行。这就是所谓的“花钱做事”的实施过程,政府应当在预算资金的范围

内以最高效率、花最少时间来取得最佳效果,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实施的质量也是很重要的。 经算与评估。最后一个过程是对前三个阶段事后的效果进行评估的,也就是考量是

否该预算项目达到了预想的效果,同时要对该项目给社会带来的效益如何。

其实,最后一个过程在实施阶段中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复杂的领域之一,其“复杂性来自于大量不同的审计目的和技术操作,因为这些技术需要编制和执行阶段的协同行动”因此,公共预算过程是一门复杂的行政管理活动,它需要涉及到许多活动层面的技术和操作方式。

虽然公共预算在策划、实施、控制和评估的过程中政府会面对许多困难和阻碍,但公共预算是政府行使政治权力的手段,也是人们可以衡量政府是否有所作为的标准之一。政府在征收纳税人的金钱为人民办事的同时,也有义务将这些收入合理地应用到人们中来,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从中捞取利益。虽然近几年来大家总是听到政府表态愿意做好阳光财政这一举措,但遗憾的是,政府所做的公开化仅仅是对人们对知情权的敷衍,因为他们无法做到真正的“阳光”。在我国,阳光财务公开道路仍然很曲折,下面,我总结下我国预算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 预算报告本身缺陷多,例如预算项目分类不明确,数据不精确不真实等。政府

在预算公示中的项目分类中经常都会用“其他项目”来掩盖一些非公开化项目,并


且一笔将所有的账目带过,但这些所谓其他项目所用的预算实际上占据了公共预算中很大的比例,而纳税人却无法了解里面的真实情况、资金的使用归于何处等等。例如,2009827日华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该地政府所提交的《关于2008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中一般预算支出里面提到:“其他支1564万元,减少15.4%,与《报告》中数据一致。”如此含糊的报告内容其实我们在政府所公布的预告中并不少见,正如该报告一样,人们总感觉自己被忽悠了,因为他们无法知道这些其他项目资金用至何处,而“减少15.4%”这个数据也并非精确数目,只是预算员对该账目一个大概的估算。再者,“与《报告》中数据一致”这种说法只是一个理想化的报告“结局”而已,此“一致”非比真正意义上的“一致”仅仅是给人们一个知情权的交代,毕竟这里面的数据牵扯到政府的利益。比方说有些当地政府为了考虑到地方经济利益,怕财政收入高了,上级就会减少对该地政府的拨款,为了想得到更多的拨款,他们宁愿选择“报高不报低”这一策略。另外,预算数据的来源之处多,预算员无法做到真正的精确统计,也无法从现有的数据中判断该数据的真假。

二、 预算信息公开在内在外都不明朗。作为政府预算收入的来源者——纳税人,他

们自己本身也无法真正去监督政府对税收使用的落实之处及效果,加上一些报告本身就很难让读者去理解,比方说专业词汇多、内容不详细、数据不精确等等,这些因素也是影响纳税人对预算制度的监督。同时,在现实中,有些报告就连政府自己行内也理不清究竟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位、是否同计划书中所计划的那样真正达到最好的效果,而当纳税人看到预算报告中大量的数据和庞大的分类数字,他们也无法看清这些报告书中所说的项目哪项是重大的,资金是否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利用,效果最终如何等等。因此,政府应该要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减少对预算公开信息的垄断,将自己的账本翻出来给他们看,处理好财政的每个细节,做到信息“内行理得清外行看的懂”

三、 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不够。一是预算报告本身的问题——内容不清楚,

用词专业等等,导致人大代表在会议上无法读懂报告,如看“天书”。二是报告中项目分类不清晰,资金使用的多少仅仅是一笔带过,代表们也无法从中了解该项目资金的落实之处在哪个阶段,哪个“节骨眼”上,是否真的如报告书中所写的那样落到实处。三是预算在审查过程中上交的报告里面的“预算草案”只是一大堆类的数字,没有详细的内容,也没有表明哪些资金用在哪些具体项目上。 四、 政府采购人员能力不足、素质不够。据资料统计,“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以来,

取得了丰硕的成就,为国家节约了很多资金,采购规模每年不断扩大。1998年,全国实行政府采购的规模为31亿元,1999年扩大到130亿元,增长幅度为319%。2000年为328亿元,增幅为152%。2001年,政府采购总额为653亿元,增幅为99%。2002年为1009.6亿元,2003为年1659.4亿元,2004年为2135.7亿元,2005年达2500亿元,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预计将达到3000亿元。 ”但事实上,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仅没有达到节省的效果,反而有所提高。主要原因在于操作过程中一些采购人员没有遵守自身的职业道德,喜欢钻空子获取利益,靠人情关系采购政府所计划的商品等等。正因为这些采购人员能力的不足,最终导致预算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流入不该有的地方,以致资金流入一些谋取政府利益的不法人员手中。

五、 公民对预算报告的知情权热情度低,政府对公民知情权的责任度不高。在一些

中国公民眼里,他们认为政府花钱为人民做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要怎么花就怎么花,人民群众也管不着那么多,再说看了预算报告也没用,政府都已经将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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