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送审基本要求 (仅供参考) 一、鉴定论文的范围 1.提供鉴定的论文必须是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在教育思想的探索、教材教法的研究,学科教学的改革、教育教学的管理等方面撰写的论文、论著等。 2.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3.科普知识、文艺作品、工作计划以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不属鉴定范围。 二、鉴定论文的要求 送审鉴定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撰写的,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大市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每人每次送审论文中,获奖论文只能有一篇)。具体要求如下: 1.送审的发表论文 (1)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用以查证:该期刊是否为国家同意公开发行期刊等等)和②“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用以查证:该期刊是否市级以上刊物,是否刊登有本人论文等等),经学校审核盖章,并附在论文前面。 (2)在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特殊情况如无“论文检索查询目录网页”打印件的,必须提供《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复印件。 (3)请将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复印齐全,并经学校审核盖章。 (4)送审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需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面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类报纸(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字数不少于2000字。请将报纸的头版、正文复印齐全,经学校审核盖章。 (5) 。。。。。。 2.送审的获奖论文 1 (1)要求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将经学校审核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论文前面。 (2)论文评选部门原则上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和一级教育学会,不包括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的内设机构和学会分会(学会下属学科专业委员会)。 (3)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组织的论文评审中获奖的论文,按降一级评定。(4)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a132e4b24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