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 一、燃油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 加油卡充值凭证、机打发票、车辆公里数 (油费充值时上报综合部车辆管理员) ,缺一则不予以报销。 (二)凭证要求: 1. 车辆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卡充值凭证上 的充值卡号须与本车充值卡号一致,否则不予以报销。 2. 加油卡充值凭证上的充值时间、充值金额须与油费发票 上的出票时间、油费金额一致,否则不予以报销。 3. 加油卡充值凭证上的用户姓名为不记名卡,显示为其他 用户姓名的凭证将不予以报销。 4. 燃油费机打发票须盖有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须与实际 充值地点相符、每次燃油费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1000 元。出现无 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超出行车范围、充值金额超出 意一种情况的不予以报销。 1000 元任 4. ( 1)车辆百里油耗参考标准:汉兰达车型每百里油耗为 11.5 升;普拉多车型每百公里耗油为 13.5 升;江西五十铃车型 每百公里耗油为 8 升。根据个人开车习惯及路况可在参考标准 10% 的范围内进行浮动) 。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根据此标准对车辆油耗 进行审核并不定期对车辆公里数进可编辑 word, 供参考版! 行实地核对,如出现车辆油耗 超出标准值过大、谎报公里数等弄虚作假行为,则将对驾驶员进 行严肃处理。 二、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 发票 (二)凭证要求: (1)发票须需盖有发票专用章,无章发票不予报销。 (2)路桥费发票上显示的出票时间、地点须与车辆实际外 出时间、所走路线相符,否则不予报账。 (3)停车费、洗车费发票章上的出票单位超出行车路线的 不予以报销。 三、维修、保养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 《车辆维修申请单》 、材料清单、发票(增 值税专用发票) 。 (二)凭证要求: ( 1)报销凭证由修理厂送至公司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不 得由驾驶员代送。 ( 1)结算费用预估为 20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须 有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签名;结算费用为 2000元以上的, 《车辆 维修申请单》须公司主管领导签名,否则不予以报销。 ( 2)材料清单上须有驾驶员本人的确认签字,修理厂应按 车辆真实可编辑 word, 供参考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e18a855df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