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建办函[2017]2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5.22 【实施日期】201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7〕27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和《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1-2017),已由我厅批准发布,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实施。为贯彻落实好两个标准,经研究,我厅定于2017年5月25日举办《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委托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具体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2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56a4794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ef94e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