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7]38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22 【实施日期】2017.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发〔2017〕382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规划国土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的作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专家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 / 2 附件: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的作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17〕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建。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由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装修和建筑经济等领域的专家与相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吸纳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4272f1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