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莹与杨芳、李凌方、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17 【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19261、1926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刘欢飞杨莹朱作平 【审理法官】刘欢飞杨莹朱作平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蒋莹;杨芳;李凌方;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当事人】蒋莹杨芳李凌方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当事人-个人】蒋莹杨芳李凌方 【当事人-公司】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代理律师/律所】吴方南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杜振平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吴方南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杜振平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吴方南杜振平 【代理律所】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1 / 3 民间借贷纠纷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蒋莹 【被告】杨芳;李凌方;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 【权责关键词】执行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裁判结果】本两案按上诉人蒋莹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1 18:31:59 蒋莹与杨芳、李凌方、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民终19261、19263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蒋莹。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芳。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方南,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振平,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李凌方。 原审被告:深圳疆图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c44a48f2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