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一、护理部对各级护理人员必须实行分层培训,各级护士的在职培训应有明确目标和教育计划,落实率≥80%。 二、护理部负责各级护理人员的“三基”考核工作,每年制定并落实全院护士的三基考核计划,并在月计划中安排落实。 三、护理部根据各级护理人员培训内容定期分层次进行抽考,技术操作考试90分合格,理论考试60分合格。 四、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结合,发现问题随时反馈。 五、考核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应请假并补考,连续病假半年以上、产假者不参与考核。 六、护士的在职培训考核内容按护理部制定的护士培训考核规定执行。 七、在职培训考核力求做到“三严”,即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 八、有健全的护理人员技术档案,各项考核内容如实、准确填写。 九、每年年底全面检查在职教育计划的落实,检查各级护理人员培训目标的完成情况,整理个人技术档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明年教育计划。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05e1e6b8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