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通费用报销办法

时间:2023-01-08 21:03:2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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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解决我公司员工每周往返回家所产生的交通费用问题,按照“加强成本管理,体现人性关怀”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上员工每周可以回家两次,往返费用报销方式根据其往返回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不同有所差别。

第三条 根据员工往返回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不同,按两种方案给予报销费用:

(一) 乘坐公共汽车

对于采取乘坐公共汽车往返回家的员工,其可以凭往返正规公共汽车票据,每月10号之前到财务部按照流程报销上月往返回家交通费用,但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出租车费用不在此列。

(二)私车公用

1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拥有私家车的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将其私有汽车用于每周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载公司同事往返回家。

2、对私车公用的车主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原则,其每月享受800元交通补贴,期间所产生的维护养护费、保险费、过桥费、油费


等皆包含其中,公司不再另行支付。

3、对乘坐私车往返回家的员工,原则上不再享受乘坐公共汽车往返回家的报销政策,而且公司也不再给其报销往返回家期间在市区内所产生的公交车费用。

4、在规定额度内,享受车补人员每月10号之前,凭油费、过桥费等相关票据到财务部报销上月交通费用。

第四条 私车公用车辆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者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由该车辆所有者承担。

第五条 在公司公车车辆资源不足或临时调度不开的情况下,公司将有权调度私车为公司所用。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fb85095a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