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厨师或炊事员对食品或原料应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和掌握相关知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不制作。 2、上班时,厨师或炊事人员首先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消毒。 3、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4、烹调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用品等。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并在70摄氏度或冷藏条件下存放,制作好至配餐前不得超过2小时。 6、品尝菜肴必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勺或手抓菜肴品尝。 7、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豆角(四季豆)、野生菌、使用发芽土豆或其他感官异常的原辅料,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8、严禁向学生供应隔夜饭、菜或其他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9、食品调味料采用规范的不锈钢餐盒(具)盛装,用后加盖存放或者放置于保洁柜内; 10、冰柜(箱)内储存食品使用食品盒盛装,加贴注明 - 1 - 食品名称、采购日期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不得将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除外)直接放置于冰柜内或者使用塑料袋包装存放,冰柜(箱)应定期除霜并保持干燥、清洁。 11、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e638b8a6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