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宝丰镇牛羊定点屠宰场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9.04.08 • 【字 号】石政批复﹝2019﹞11号 • 【施行日期】2019.04.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宝丰镇牛羊定点屠宰场的批复 石政批复﹝2019﹞11号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新建宝丰镇牛羊定点屠宰场的请示》(石农发〔2019〕8号)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建平罗县宝丰镇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复函》要求,市人民政府同意宝丰镇新建牛羊定点屠宰场1座。 请你局严格按照《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1225—2017)和《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以及相关技术规程和牛羊屠宰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宝丰镇新建牛羊定点屠宰场设计方案。屠宰场建成后,你局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今后,你局要继续加大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力度,加快淘汰落后屠宰产能,注销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形成屠宰行业进退有序的良性循环。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7dbe97bab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