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仙政规〔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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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1.09.18 2021.09.18 仙政规〔20215

服务贸易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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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仙政规〔2021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发展,构建更高能级制造业产业体系,现就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推进、创新推动,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优化环境、整合资源的原则。通过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企业主辅分离,剥离非核心但具有相当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推动企业内部研发、设计、物流、产品服务等业务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链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 二、工作重点

(一)分离发展科技研发服务。重点对象是具有较大规模、较多科技研发业务或拥有独立研发机构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科技研发服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以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促进科技成果研究及应用转化。

(二)分离发展现代物流服务。重点对象是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仓储、运输等能力的工业企业,延


伸和放大传统物流的功能,降低生产企业制造成本,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整体发展。

(三)分离发展贸易营销服务。对象是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产业集群,重点分离发展非织造布产业、食品产业和服装产业销售业务,引导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和营销公司,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公司、贸易公司、国内外知名的品牌经销(代理)商等贸易企业。 (四)分离发展专业配套服务。重点对象是配套能力较强、管理有素的综合型大企业集团,分离发展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配套服务,组建独立经营并能兼顾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企业。整合优化工业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业企业的运行效率,为社会提供专业化、高效率的配套服务。

(五)分离发展设计策划服务。重点对象是设计策划等功能完备、具有较强对外服务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分离发展企业中的设计、咨询、策划、广告、工业创意等服务,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设计策划咨询服务企业。

(六)融合发展服务业企业。重点对象是企业分离出的技术研发、物流配送、信息服务、营销会展等服务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引导其整合重组、做专做强。

(七)鼓励利用存量资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以服务业集聚区的形式,发展软件、研发设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科技孵化器等生产性服务业。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企业分离奖励力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物流运输、科技服务、批零贸易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其中批零贸易类企业须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上述企业从获奖次年起,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5%的,每年给予1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

(二)鼓励企业升规(限)纳统。对分离出的服务业企业首次列入规(限)上服务业统计的,由市财政给予企业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分离出首次纳统的批发零售企业,以升限上当年度企业地方税收贡献为基数,最高给予两年内超基数部分50%的奖励。对分离出首次纳统的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升规上当年度企业地方税收贡献为基数,最高给予三年内超基数部分50%的奖励。

(三)鼓励发展工业电商。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电子商务业务分离,设立电子商务独立法人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网络开票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物流企业分离。对分离出的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以纳税申报营业收入为准)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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