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协章程 (参考文本) XXXX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是中国共产党XXXX集团(公司)委员会领导下,由本企业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群众团体,是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领导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XXXX集团(公司)科协是XXX科协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科协的宗旨是:团结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国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种群众性的科技活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推动企业发展;代表全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者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集团(公司)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三条 科协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协助党、政领导做好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科学精神、企业精神和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围绕企业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发动和组织全集团(公司)科技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技术难题献计献策,为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第五条 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广高新技术,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 开展继续教育,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和领导干部的科学管理水平;组织群众性的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职工的科技文化素质。 第七条 积极参与各种学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八条 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学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 第九条 代表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技术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十条 表彰、奖励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第十一条 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十二条 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遵守科协章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经集团(公司)科协批准,即为会员。 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工作者,或在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上具有助理以上职称的科技工作者;个别因工作需要的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 三、热心支持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㈠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集团(公司)科技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优先参加集团(公司)科协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取得相关的资料; 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集团(公司)科协帮助申诉和给予维护。 ㈡义务 一、遵守集团(公司)科协章程,执行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维护企业的利益,保守企业技术秘密: 三、参加集团(公司)科协活动,完成科协交办的任务: 第十五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定、协会章程者,经集团(公司)科协委员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因工作变动,离开本单位,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会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8e3a0bca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