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10.07.23 • 【字 号】湘价教[2010]104号 • 【施行日期】2010.09.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教〔2010〕104号) 湖南工业大学: 你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经教育部批准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会计4个高等专科教育项目,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基本模式 生源按国家统考达到你校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录取,采用国际先进的高等教育模式和管理标准,培养过程按双方认可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进行运作和考核。对符合出国条件的学生,采用国内、国外双校园两阶段的学习模式,国内学习三年,国内学习阶段,部分专业课程由国外合作大学资深专业教师授课,并使用国外合作大学提供的原版英文教材,部分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授课,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在国外合作办学大学继续深造,攻读本科及硕士学位,在国内三年学习期间,分别注册于湖南工业大学和英国伍斯特大学,项目学生完成学习后,可同时获颁湖南工业大学专科文凭和伍斯特大学HNDC(Higher notional diploma)专科文凭。由外籍教师讲授的课程必须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1、学费:自愿就读你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艺术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年22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和会计三个专业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代收费和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09]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你校要严格履行对参加中外联合办学学生的承诺,对完成学业、达到准予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确保学生获得你校和英国伍斯特大学相应的大专文凭。如因办学过程中未履行与英方联合协议所订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双方文凭的,你校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批复只适用于2010年秋季招收的学生。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36006bbe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