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谈社会创新治理中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措施 作者:虞益飞 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10期 摘 要:社会治理是我国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关系着我国社会的稳定、安全,保障着社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改革的潮流中,我国各项事业都在全面的深化改革,推动着我国走进新时期,在新时期内,社会也需要进行创新治理,同时也需要政府职能进行转变,才能符合社会发展潮流及进一步治理我国社会。但是,我国政府职能在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困境,阻碍着政府职能发挥高效的作用。因此,本文主要对其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旨在消除其困境,推动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其更好的治理我国社会。 关键词:社会创新治理;政府职能转变;困境;解决措施 一、社会创新治理中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困境 1、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不够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逐步开放,我国社会中出现政府、党组织、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化主体,其中包含很多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为了有效的治理具有多元化主体的社会,我国政府必须要创新社会治理,使政府职能满足于治理多元化主体的治理需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还面临着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不够成熟的困境,例如,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不能有效的对社会主体进行治理,或着治理存在过度集权等情况,既不利于发挥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职能,也不利于社会主体发挥高效的社会作用。 2、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不完善。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对任何方面的治理都需要依据我国法律而进行,而法律也保障着政府各项职能的发挥。我国虽然是个法治国家,但由于社会是在不断的发展,社会状况也在不断的改变,而法律及法治体系的建设通常具有滞后性,使法律存在漏洞或法治体系存在缺陷,又未能及时的完善、健全及改进,导致在社会创新治理方面出现法治体系不完善的困境,影响着政府职能的转变。 3、社会治理中政府职能存在不具有实质性作用的情况。社会治理既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也同时需要职能部门具有高效的治理作用,特别是在创新治理中,职能的转变必须要具有实质性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社会治理中依然存在着“作秀”、“面子工程”等情况,使社会治理处于表面化,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治理作用,更难以达到创新治理的要求与目的。既不能够治理好社会各项事务,也不能对多元社会主体起到高效的管理效果,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形象,使在社会创新治理中,政府职能转变陷入困境。 二、突破困境的解决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e9e380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