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矿企业维简费核算与管理的探讨 一、维简费的定义及相关情况 维简费的全称为矿山企业维持其简单再生产所需费用,它是我国相关部门结合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征而特别规定计提的基本折旧费,也可以称之为矿山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铁矿企业维简费主要作用为维持铁矿采场、矿井等固定资产基本生产能力,铁矿企业其生产面的不断变化必须要求我们不断的开展掘进作业,从本质上来说这相当于对生产面进行了一次更新,所需求的资金投入就必须要从前一阶段铁矿生产中进行提取。因此我们可以说维简费本质上是比较特别的基本折旧费,即对折旧的一种替代。 铁矿企业维简费一般来说是为了企业铁矿的正常开采、开拓延伸、设备技术改造等,从而保证铁矿企业维持正常经营发展。铁矿企业维简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矿井开拓延伸、矿井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更新、固定资产的购置;“三废”治理资金支出;大型铁矿一次性拆迁民房50户及以上所需赔偿费用;铁矿开采技术推广更新等。 我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矿产开采安监局对铁矿企业维简费提取标准以及开支范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按照颁布的通知,铁矿企业在对维简费进行提取的过程中,借记“制造费用——井巷工程费用”科目,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没有提足,则根据所提取的维简费内的一定数额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剩余的部分作为维简费,贷记“专项储备——维简费——井巷费”科目。如果铁矿企业中有超龄使用的矿井建筑物,因为这些建筑物依旧在使用,而其折旧已经计提完,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维简费进行计提,即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维简费”科目。 二、铁矿企业维简费核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维简费费用范围的界定 1.维简费与安全费核算范围界定模糊。我国对于维简费的明确规定较少,借鉴煤炭企业的相关规定来看,《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119号)规定: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同时又规定煤炭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即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都会用于安全生产,使企业实际操作中不能严格区分哪些是维简费支出。 2.维简费计提范围界限模糊。按照现有矿山维简费相关政策规定,铁矿企业进行核算时对部分固定资产不再单独计提折旧直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这部分折旧以维简费形式在成本中得到补偿);对另一部分折旧则参照一般工业企业的做法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由于政策没有明确维简费的计提范围,又无权威部门进行认定,使得计提维简费对应的固定资产范围难以确定,从而造成了成本的不真实,即而使维简费变成了铁矿企业进行利润调节的手段。 (二)维简费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铁矿企业维简费的会计处理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例如说维简费计提过程中的会计处理,部分铁矿企业任意提升标准对计入费用进行提取借记;对于生产管理费用和维简费一起进行贷记;部分铁矿企业在进行计提的过程中对于待摊费用经常任其处于挂账状态,不能够进行合理的分配;当发生费用之后,部分铁矿企业会进行二次成本计入。年终时,很多铁矿企业没有将维简费进行会计处理,将其长期的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当成负债进行处理;部分铁矿企业则是将维简费基金的余额直接结转为累积折旧,借记为其他应付款项——维简费基金,贷记为累计折旧。 三、铁矿企业维简费核算与管理的规范 (一)明确维简费的计提范围 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不计提出折旧。在《冶金工业部、财政部关于冶金矿山的选矿、焙烧、烧结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7f2124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