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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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

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赣财非税[2011]1 【发布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1.06 【实施日期】2011.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赣财非税[2011]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 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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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4e3951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