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导语】准备考试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文档大全网整理了“2020法考背诵考点: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一、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
(一)回避的申请
1.申请回避的主体
(1)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自行回避:具备回避情形的人员本人提出。
(3)指令回避:对回避有决定权的机关或者人员直接决定。
2.申请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的,具有回避情形的人员本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的,应当书面记录在案。
(2)申请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或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回避的后果
(1)无论是自行回避还是申请回避,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但是,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在作出决定以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免影响及时收集犯罪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
(2)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3)被决定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二)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回避的审查与决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