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犯关系的脱离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犯关系的脱离

时间:2022-04-04 22:44: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司法考试# 导语】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备考的路上,哭过、累过、笑过,但只要坚持向前走,终将会拿到属于我们的证书。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犯关系的脱离”!祝大家备考顺利!




  一、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一)成立中止的条件:共犯关系的脱离

  如果有人想中止,只有脱离共犯关系,才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脱离条件:总体来讲就是不但自己自动停止,还要消除自己的行为对共同犯罪所产生的物理上、心理上的因果性(原因力)。

  1.预备阶段:着手前的脱离

  教唆犯:教唆者引起了他人犯意后,只有消除了教唆行为的心理因果性,即教唆者使被教唆者放弃犯意,才能承认教唆犯的脱离。如果被教唆者放弃犯意后,之后被教唆者自己再起犯意实行犯罪的,教唆者不对正犯的行为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积极努力采取有效阻止措施(如报警、告知被害人),但很意外的原因未能有效阻止,也可以成立中止。

  帮助犯:帮助行为只有消除了物理的因果性与心理的因果性,才能承认帮助犯的脱离。即消除自己的帮助作用,如明确告知对方自己退出的意思,让对方意识到他自己在单打独斗,离开现场或索回自己的帮助工具,在此不要求有效阻止。

  共同正犯:如果有人欲成立中止,需要消除自己的预备行为对其他实行者所产生的物理上、心理上的作用。消除心理上的作用:就是明确告知其他人,让其意识到自己已退出;如果是主谋欲中止,需要打消其他人的犯意,也即有效阻止其他人犯罪。消除物理上的作用:如果自己的预备行为为共同犯罪提供了物理性作用(如准备了工具、制造了条件),则应当消除这些物理性作用。

  2.实行阶段:着手后的脱离

  如果行为人在正犯着手后、结果发生前脱离,则仅在未遂的限度内承担共犯的责任。如果是自动脱离,则成立中止犯。

  对于教唆犯、帮助犯,欲成立中止,条件与预备阶段的中止条件相同。

  对于共同正犯,由于已经进入实行阶段,共同正犯欲成立中止,须有效阻止其他正犯犯罪。如果有一人既遂,大家都既遂。

  3.只有当所有共犯人自动消除了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才能成立中止。

  部分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得逞或防止结果发生时,这部分共同犯罪人就是中止犯。其他没有自动中止意图与中止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是未遂犯或者预备犯。在实行阶段停顿的是未遂犯,在预备阶段停顿的是预备犯。

  如果部分正犯中止了自己的行为,但没有消除自己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其他正犯导致最终结果发生的,都成立既遂。

  教唆犯、帮助犯自动中止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并阻止正犯的行为及其结果的,成立教唆犯、帮助犯的中止;如果正犯着手实行后中止犯罪成立中止犯,则教唆犯、帮助犯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成立未遂犯。

2019法考必备考点:【共同犯罪】共犯关系的脱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2N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