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完客观如何备考主观,2020法考备考考点【三国法】集锦

副标题:2020法考备考考点【三国法】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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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法考备考考点【三国法】集锦


  群岛水域


  (一)群岛水域


  1.概念


  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基线以内,河口、海湾和港口封闭线以外的水域。


  2.群岛基线


  群岛基线是指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的直线基线,划定时还应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他具体规则的限制。


  群岛基线的确定需要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①基线应包括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②基线范围内包括环礁在内的陆地面积与水域面积之比应在1:1至1:9之间;③基线超过100海里的线段最多不能超过基线总数的3%;④基线不能明显偏离群岛轮廓,不能将其他国家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3.群岛内水


  群岛内水是指群岛国可以在各个岛上的河口、海湾和港口处按照正常的基线规则划定一条封闭线,这条封闭线以内的水域称为群岛内水。


  4.主要制度


  ①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及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②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无害通过权;③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外国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篇二】2020法考备考考点【三国法】集锦


  国际海底区域


  1、国际海底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即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底土。“区域”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也不得将“区域”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人类行事。


  3、在区域内的开发活动应为全人类的福利而进行,管理局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公平分享区域内活动取得的财政及其他经济利益。


  4、目前区域内资源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即区域的开发一方面由海底局企业部进行;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或其国民,或缔约国担保的非缔约国国民可以作为申请者,向管理局提供两块大小和面积基本相同的矿址,海底管理局保留一块由企业部开发,另一块由申请者开发。


【篇三】2020法考备考考点【三国法】集锦


  国际海峡


  国际海峡是指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1.通行制度


  (1)过境通行制度


  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享有在国际海峡以迅速过境为目的、连续不停(不可抗力或遇难除外)地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2)无害通过制度


  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而且该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则该海峡适用无害通过制度。


  (3)自由通行制度


  若国际海峡中有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仅在该航道内航行的区域适用公海自由通行制度。


  2.海峡沿岸国的权利和义务


  沿岸国对此海峡的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依公约享有的主权或管辖权不受影响;海峡沿岸国在必要时可以指定海道和规定分道通航制,但事先须征得国际海事组织同意,且不应妨碍过境通行,并应将其所知的海峡内或海峡上空对航行或飞越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妥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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