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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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受保护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分依据主要是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并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无须也无法由法律一一列举并分别规定。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侵害或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过错推定方式,又或者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哪些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需要由法律作出明确的特别规定。

  (二)单独侵权行为与数人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与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依据是侵权行为人的数目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单独侵权行为是指由一人实施且由一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侵权行为,数人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且多个加害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的侵权行为。

  (三)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的区分依据是行为的形态。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作为义务,积极作为而致人损害,因此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如打伤他人、故意毁损他人财物。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先前行为等对他人负有某种作为义务,却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该义务从而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如餐厅业者未能及时将餐厅地面的积水处理掉,致使一名客人用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而导致颅脑重度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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