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发〔2010〕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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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人社发〔2010321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 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 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继续教育处反映。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管理办法》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管理办法 通知 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119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9fc0d284254b35eefd3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