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必翻译风格微探——以《名利场》的翻译为例 作者:刘琨 来源:《校园英语》 2018年第50期 【摘要】取材于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的经典小说《名利场》,活灵活现地描写了当时英国的名利场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原作者极尽其讽刺之能事,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而杨必女士翻译的《名利场》中文版不但表词语上表达灵活,不拘泥于原文句式,而且行文流畅,完美忠实地再现了原文风格和文体。 【关键词】《名利场》;杨必 ;翻译技巧 【作者简介】刘琨(1984.03-),女,汉族,山东威海人,安徽农业大学,翻译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翻译学、外语教学。 小说《名利场》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William Thackeray)的成名作,也是其最为人称道的著作。在这部作品中,作者着重刻画了两个性格迥异的女子,通过对于她们不同的人生经历与命运的生动描写,展示了十九世纪英国中、上流社会各色人等,从而勾勒出一幅名利场上的讽刺画卷。作者萨克雷文笔轻快、善于讽刺;语言风趣幽默、灵活多变。要想把这样一部文学名著的艺术意境准确而优雅地移植到汉语中来, 要求中文译者不仅要有高超的英汉语造诣, 还必须具备高度的艺术修养以及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多年来这部倍受喜爱的名著有过诸多中文译本,而其中最为人喜爱、最广受好评的是已故译界前辈杨必女士留下的译本。 一、对原文的准确把握和分析 任何一本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都是译者与原文作者及译文读者进行思想交流的过程。译者与原文作者的交流并理解原文意义是翻译的第一个阶段;从译文可以看得出来,杨必女士对原作理解深透, 十分细致。她不光从整个章节中去琢磨一词一语的含义, 更从人物一贯性格中去体察作者选词的意图, 字斟句酌, 力求神似。翻译的第二个阶段是译者与译文读者交流,使译作的内容和表达尽量符合目的语要求的过程。译者充当的是媒介的作用,而且应该同时对原作和译作负责。不仅要从词汇、语法、语篇各个层次上分析原文,还需从文化的角度考虑两种语言的异同以及原作和作者的背景知识,以便真正理解并确定原作的实际意义。而杨必的译文不少地方成功地打破了语法的限制, 摆脱语序的束缚, 推倒原作结构, 紧抓原作实质,几乎是进行了一次再创作。这部译作也因此被公认为是意译的典范。如果我们把《名利场》的中英文对照, 乍一看, 会觉得许多地方相去甚远, 甚至大相径庭, 再仔细比照一下就会惊奇地发现,中文在语义和风格上与原文丝毫不差, 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佩服译者高超的翻译才能。 二、译者翻译技巧初探 下面我们选取杨必女士《名利场》中文译本中的若干例子来分析译者的翻译技巧及态度。 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原文:We knew what a savage determined man Osborne was, and how he stuck by his word. 译文:奥斯本脾气又暴,性情又顽固,向来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上句中“Stuck by one’s word”是一个固定短语,原意表示遵守诺言,也可翻译为“某人说话算数”,但杨必女士将其翻译为“说一是一, 说二是二”,听起来更恰如其分,亲切自然,更能体现人物性格。 英汉两种语言在句法上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分析式”,后者是“ 排调式” 。在“ 分析式” 句法中,各成分之间的联系往往是内含的,并不明确表示出来。把这样的英语句式翻译成“排调式” 的汉语,有时难免要将这种内在的联系具体化,中文译者需要细致地分析原文。如下例所示: 原文:She had to make and receive at least fourteen presents…… 译文: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 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 如果运用直译的原则,把“ to make and receive at least fourteen presents”机械地译作“至少赠送和接受十四件礼物”,中国读者定会感到陌生而别扭。可是请看,译者抓住make 与receive之间的逻辑联系, 将其拆译成“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 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 ,译文脉络清楚,朗朗上口。傅雷说:“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要做到这一点, 译者必须设想自己是在用中文写作, 只有这样, 才能冲破原文字法句法的束缚, 把地地道道的英文译成地地道道的中文。 下面我们再看一例: 原文:Such an attachment from so true and loyal a gentleman could make no woman angry. 译文:男人肯这么死心塌地的一直爱到底,女人总不会因此而生气。 熟悉英语的读者们可能对这种句型有所了解,因为这句话的一大特点是其主语的物称化倾向。也就是说,作者用不能主动发出动作的、无生命的词语做主语。而根据汉语的使用习惯,通常来说,我们会用能主动发出动作的有生命的有灵名词(animate)充任主语。中英文的差别在这里体现为英语重物称,汉语重人称。杨必在充分理解原文意义的同时,精准地把握了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在译文中增加了相关的主语,这句话本身对于男女心理的描述也得到了更好的传达,读者对于小说的理解自然更为深刻。 类似的,我们再看一例: 原文:“what an accomplished little devil it is!”thought he. “what a splendid actress and manager! she had almost got a second supply out of me the other day, with her coaxing ways. She beats all the women I have ever seen in the course of all my well-spent life. They are babies compared to her……” 译文: 他想道:“ 这小鬼真有神通, 装腔的本事又大,在经济上又会周转。那天她甜嘴密舌的差点儿又哄我拿出钱来。我这一辈子见过女人不能算少,竟没有一个赶得上她,跟她一比,谁都成了奶娃娃。” 这段译文对于喜欢这部小说的人来说,肯定读来觉得有趣。译者对于个别较难译的词采用了更换角度的办法。具体来看,她把“accomplished”译做“神通”,把“actress” 译为“装腔的本事”,把“manager”译做“经济上周转” ,连续地转变了这几个词语的词性,拒绝了直译的单调,却很具有独创性、新颖感和新鲜感,真正做到了既切合情境,上下文照应,又与人物性格发展相符。 不妨我们再来一例: 原文:As the Hammersmith Somirams spoke, she waved one hand, both by way of adieu, and to give Miss Sharp an opportunity of shaking one of the fingers of the hand which was left out for that purpose. 译文:海默斯密士区里的赛米粒米斯一面说话, 一面把手一挥,一则表示和夏泼小姐告别, 二则特地伸出个手指头, 好让夏泼小姐一个机会和她握手。 这句话并不好翻译,主要是定语从句要处理好, 杨女士巧妙地把从句译为主动句式并且前置,又把主句处理成目的状语, 句型的转变使译文流畅自然。 杨必女士的选词精当、色调鲜明, 在力求保持原著丰姿的基础上摆脱了原文语言结构的束缚,充分发挥了中文简洁明快、意义鲜明、灵活多变的特点。不论是对话, 或写人状物, 或叙事明理, 译者所采用的几乎都是最平易朴素的词语和口语词。有的地方为了简洁生动的叙述, 栩栩传神地再现,或者出于语境的需要, 也插入一些极为简练的词藻或精粹的书面语、文言词语,各类词语在译文中相映成趣, 读者读来爱不释手。总之,译者善于根据原文题旨情境选择各种语言手段和表达技巧, 译文生动活拨运笔如舌, 不铺文摘彩, 却又内含美艳, 完美地传递了原作的交际信息和美学信息。 参考文献: [1]萨克雷.名利场[M].上海:上海外语出版社,2001. [2]萨克雷,杨必.名利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12. [3]杨绛作品集[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ac85a80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