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宋明理学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 宋明理学因倡言守道循礼又称“道学”,不仅主宰当时社会意识形态,还广泛涉及各领域。魏晋南北朝时期儒、佛、道三家融合,唐代实行三教并存政策,儒、释、道得以独立发展并相互争论与融合。三教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形成的基本过程。程朱理学适应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备受推崇,成为南宋后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程朱理学向心学的演变说明走向极端后,陆王心学得到广泛传播。宋明理学经历几百年发展,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教育以及伦理道德都产生深远影响。 总体来说,弘扬了积极入世、关怀现实的儒学传统,吸收和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思想,将儒家思想发展成为集政治、哲学、伦理道德于一体的庞大的思想体系。理学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和道德,讲求以情统理、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又凸显人性的庄严,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了积极作用。但理学用三纲五常压抑人性,扼杀人生自然欲求,积极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比如尊卑等级,重男轻女,重利轻义、因循守旧、重礼轻法等错误观念,对中国社会都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首先是以“程朱理学”给人们诸多灾难痛苦,“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孟子字义疏注》]“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然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戴震:《与某书》]。“俗学陋行,动言名教,敬若天命而不敢渝,畏若国宪而不敢议,上以制其下,而不能不奉之。则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明之所在,不惟关其口,使不敢昌言,乃并锢其心,使不敢涉想……。”[谭嗣同:《仁学》。] 这些引文清晰地说明了宋明理学的现实作用。重要的是,即使在纯理论或行动中具有优秀表现的人物(如刘宗周),翻阅他们涉及社会现实生活的议论(如刘的《人谱类记》)时,便可见理学家们的愚昧、迂腐、残忍,他们无一例外要求用等级森严、禁欲主义等等封建规范对人进行全面压制。事实上,一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让妇女流尽了眼泪、受尽了苦难。那些至今还可见的贞节牌坊、烈女牌坊,是多少“孤灯挑尽未能眠”的痛苦情感的凝聚物。而一项“名教罪人”的帽子,压死了多少有志于进步或改革的英雄。戴东原、谭嗣同满怀悲愤的控诉清楚地说明了宋明理学给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带来的历史损伤。从谭嗣同到邹容、宋恕,从陈独秀到吴虞、胡适,从鲁迅到巴金、曹禺,无论是政论还是小说,无论是《狂人日记》还是《家》,无论是巴金的《家》还是曹禺的“家”(《雷雨》),都充满了战斗激情,博得了历史声誉,赢得了人民喜爱,我想都是因为它们以反理学为基本主题吧。 但宋明理学并非只是思想史上毫无意义的破烂,它也留下了积极的东西。宋明理学的巨大现实祸害淹没了它在纯理论上的成就。但如果从整个人类和民族长远的角度来看,情况则不同。 人类不但制造、积累、发展外在物质文明,同时也在创造、积累、发展内在精神文明。除物态化作品之外,还表现为人的精神、心灵本身的结构状态。在人的心性和自然欲望问题上,康德和宋明理学比法国唯物主义和自然人性论更深刻。连“意志薄弱”“道德沦丧”等指的也是理学主宰的丧失、人对自然欲求的屈从或迁就,如贪生怕死、追求安逸、耽于声色等。尽管不同社会、时代、民族、阶级的道德要求伦理内容各不相同甚至彼此对立,但建立人类意志结构和主体能力这件事上却有共同要求、性质和历史延续性、传递性。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与宋明理学的封建道德说教完全不同,但在建立主体意志和伦理责任感的问题上是有相同点的。使顽夫廉、懦夫立,闻者兴起,宋明理学在中国民族性格、中国实践理性的形成发展中,在中国民族注重气节、重视品德、讲求以理统情、自我节制、发奋立志等建立主体意志结构等方面是有用的。毛泽东青年时代向杨昌济学习宋明理学,称道曾国藩,对强调活动和实践经验、具有小生产劳动者特色的颜元哲学的学习,讲求修养、锻炼意志、重视人生理想、精神价值和道德境界,在他以后的活动和思想中也留下很大作用和影响。 宋明理学细密地分析、实践地讲求“立志”、“修身”,以求最终达到“内圣外王”、“治国平天下”,把道德自律、意志结构,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人优于自然等方面,提扬到本体论的高度,空前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理学,是“赞化育,与天地参”的“情理协调”和“天人合一”,它不是完全忽视情感的纯理性的社会契约,也不是完全忽视理智的纯感情的宗教迷狂。这种追求“情理谐和”、“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以建立区别于动物的人性本体,在精神空虚、价值崩溃、动物性个体性狂暴泛滥,在如今“人欲横流”的资本主义世界中还是有些价值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72f32bdd36a32d737581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