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他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课程理论、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教育调查等,一般安排时间总数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相近专业: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公共事业管理。 开设院校: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烟台师范学院 河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学院 苏州大学 海南师范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太原师范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常州技术师范学院 宁波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 黑龙江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江苏大学 涪陵师范学院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06f94de45c3b3567ec8b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