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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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内阁制度

洪武十三年, 明太祖以胡惟庸之事去丞相废中书省, 对沿袭近两千年的传统君主专制政治构架的核心部位作出重大修改, 此意味着丞相不仅将于制度上, 也将在君主政治思想体系中就此消失, 两千年来君臣之道中有关辅佐君德之宰相学说, 亦将失去存在价值, 这不是一件事, 为此太祖极力于古制中寻找制度上的依据, 洪武十三年谕群臣: 朕欲革去中书省, 升六部, 仿古六卿之制, 俾之各司所事……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流于雍蔽, 卿等以为何?”洪武二十八年, 又曰: 自古三公论道, 六卿分职, 并不设立丞相, 自秦始置相, 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 虽有贤相, 然其间所用者, 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 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 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 事皆朝廷总之, 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事, 并不许立丞相, 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 文武群臣即时劾奏, 将犯人凌迟, 全家处死。 ”º孟森先生亦认为太祖此举有其制度上的合理渊源, : 太祖以置相为秦以来事, 古三公论道不任职, 六官任职而无总揽之柄, 政事由君上亲裁, 此法亦自不谬。 。建文四年( 1402) 六月, 燕王朱棣即位之后, 为了解决中央政权体制中强化君主集权与行政效能下降之间的矛盾, 开始采取一种渐进的过渡形式以修正其父所订的中央辅政体制。“特简解缙、 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 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 72《职官志》)。金幼孜、 胡俨等人同入直, 预机务, 谓之内阁。内阁之名及参预机务, 自此始。《明史》对内阁的解释为: 以其授餐大内, 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明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后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1425年仁宗朱高炽时,明仁宗因杨士奇、杨荣等为东宫旧臣,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之后杨士奇、杨荣等人均兼有尚书职位,虽然身居内阁,其头衔均以尚书为尊。自此,内阁权力加重,逐渐受到重视。英宗统治前期,内阁的地位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利下降,职能萎缩的现象,1435年宣宗死,其子朱祁镇即位时年仅九岁,内阁在与司礼监争夺幼帝的斗争中失败,使皇权向司礼监倾斜。随后的景帝朱祁钰以王振为戒,毅然归政内阁,景泰年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此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虽有明英宗朱祁镇的正统末年的反复,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际,内阁在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正德年间,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认为多荒谬不经。可也有有杨廷和等阁老撑着,未成大乱。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至此,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到嘉靖二十一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专擅朝政二十余年,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经过嘉靖、隆庆的发展,万历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可以说达到了巅峰,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张居正已成为实际上的宰相。权相的出现对皇权造成的潜在威胁, 使皇权对内阁的信任日渐降低, 对宦官的信任相对增加。张居正去世后, 神宗便开始极力疏远阁臣。由于在神宗后期出现了明朝长达百余年的皇帝不上朝的荒诞局面, 内阁欲觐天颜而不能, 而张诚、 陈矩等司礼太监却在皇帝的宠信中不仅得以执掌司礼监, 还兼掌东厂, “二权并在一人, 故能回天乃尔” 就连内阁宰辅的生杀予夺亦操于其手。内阁虽可以从事票拟, 但一切疏揭不得不取决于司礼监的批红。从此“相权归于寺人, 于是朝廷之纪纲, 贤士大夫之进退, 悉颠倒于其手” ( 72《职官志》, 司礼监又再次取代了内阁控制相权, 以至大学士朱赓也不得不慨叹 今日政权不由内阁, 尽移于司礼” (


219)。这种局面在经过熹宗时魏忠贤专权擅政以后更成积重难返之势, 相权几乎一直掌握在司礼监手中, 直至明亡都没有太大改变。崇祯帝即位后虽曾倚重阁臣以期振衰去弊, 但明末官僚政治体制自身已经积弊难返, 终使这种希望化为泡影。不久, 他便在 诸臣不能实心用事”的遗憾中将信任的目光重新投向了宦官。由于得不到皇权的信任和支持, 内阁失去了其辅政的基本政治功能, 从而加速了明王朝的覆亡进程。 二、内阁的权利 内阁中的官员。

“洪武十五年, 明太祖仿宋制, 设华盖殿 (即中极殿) 武英殿、文华殿、 文渊阁、 东阁诸大学士。”仁宗时又置建极殿 (后改谨身殿大学士 世宗 (万历 时, 四殿 (中极殿、 建极殿、 文华殿、 武英殿) 大学士、 二阁 (文渊阁、 东阁) 大学士之制,常侍天子殿阁之下,故称内阁大学士。内阁大学士的出身多为进士、 状元、 眼、探花等,他们的初始官称多为中书舍人、 修撰、 编修、 给事中、 检讨等, 入阁前职务有翰林侍读、 礼部左侍郎、 户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侍讲学士、工部右侍郎侍讲学 士等, 入阁后官称为谨身殿大学士、 华盖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1起草诏令

起草诏令。诏令是皇帝下达诸司的文件, 是指导国家政务活动的重要方式。 内阁负责撰拟诏令, 经皇帝审核同意后, 下达诸司。内阁起草诏令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方式。 如遇皇帝登基或驾崩等事, 例由大学士主动会商草拟诏旨, 颁行天下。例如, 天顺八年 (公元 1464 英宗驾崩, 首辅李贤依例起草诏旨。 又如,“仁宗皇帝即位, 杨士奇草诏, 如下西洋宝船、 云南取宝石、 交趾采金珠、 撒马儿等处取马, 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 悉皆停罢。 [2]明代有几个关键的历史时期, 如武宗与世宗之交替、 世宗与穆宗之交替、 穆宗与神宗之交替等, 内阁所起草的遗诏或即位诏书发挥了挽局面于既倒的重要历史作用。 2票拟。所谓的票拟, 是指内外诸司上达皇帝的章奏, 经御览后, 先发交内阁, 大学士检阅内容, 附以意见, 并拟具办法,小纸条墨书贴于疏面, 再进呈皇帝, 供其 批答时参考。 票拟所涉及的公文种类繁多,据 《明史 · 职官志》 记载: “下之达上曰题、 曰奏、 曰表、 曰讲章、 曰书状、 曰文册、 曰揭帖、曰制对、 曰露布、 曰译, 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 平允行之。”票拟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宣德时 “阁职渐崇” 由内阁首辅先提出处理意见, 便于皇帝考虑裁决。但宣德时的票拟并不是内阁大学士的职责。 到了英宗票拟制度形成。“英宗以九岁登基, 凡事启太后, 太后避专,令阁臣议行。 此内阁票旨之所由始也。 ”明代内阁首辅之权最重, 在弘治、 正德以后,“内阁票拟居首者始秉笔, 地望与次相悬绝矣。 ”在首辅执笔的时候, 其余的人员只有旁观, 没有斟酌的余地。至天启中, 票拟由内阁同官 “协恭” 演变为 “分票” 即章疏到阁后由内阁中书分发给直阁诸大学士分别票拟的制度。 “时魏广微欲专政, 遂于告病之际, 求逆贤传特谕分票商量。”崇祯十年, 开始用分票, 并票拟署名。 “崇祯中, 始用分票。 首辅之权略分。

时御史倪元璐请分票, 自后本下, 即令中书分之。提到票拟,不得不提批红。所谓“批 红” 就是对内阁票拟的谕旨, 代皇帝用朱笔予以判定。 这原来是皇帝之事, 由于皇帝腐败, 批红便由司礼监的秉笔太监承担。 洪武时,批红是皇帝之事。朱元璋树立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 预者斩。 永乐时, 宦官地位提升, 秉笔太监阅览奏章。宣德时,命大学士教宦官识字。宦官替皇帝传布政令, 批阅奏章能力增强。正统时, 宦官专权局面开始形成。 正统以后, 许多皇帝不问朝政, 皇帝与朝臣之间诏令颁布, 章奏批答,全由宦官操纵。批红之权逐步落入司礼监秉笔太监之手。票拟和批红在明代的有效实施,使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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