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阁制度 洪武十三年, 明太祖以胡惟庸之事去丞相废中书省, 对沿袭近两千年的传统君主专制政治构架的核心部位作出重大修改, 此意味着丞相不仅将于制度上, 也将在君主政治思想体系中就此消失, 两千年来君臣之道中有关辅佐君德之宰相学说, 亦将失去存在价值, 这不是一件事, 为此太祖极力于古制中寻找制度上的依据, 洪武十三年谕群臣: “ 朕欲革去中书省, 升六部, 仿古六卿之制, 俾之各司所事……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流于雍蔽, 卿等以为何如?”洪武二十八年, 又曰: “ 自古三公论道, 六卿分职, 并不设立丞相, 自秦始置相, 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 虽有贤相, 然其间所用者, 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 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 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 事皆朝廷总之, 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事, 并不许立丞相, 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 文武群臣即时劾奏, 将犯人凌迟, 全家处死。 ”º孟森先生亦认为太祖此举有其制度上的合理渊源, 云: “ 太祖以置相为秦以来事, 古三公论道不任职, 六官任职而无总揽之柄, 政事由君上亲裁, 此法亦自不谬。 ”。建文四年( 1402年) 六月, 燕王朱棣即位之后, 为了解决中央政权体制中强化君主集权与行政效能下降之间的矛盾, 开始采取一种渐进的过渡形式以修正其父所订的中央辅政体制。他“特简解缙、 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 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 卷 72《职官志》)。金幼孜、 胡俨等人同入直, 预机务, 谓之内阁。内阁之名及参预机务, 也自此始。《明史》对内阁的解释为: “ 以其授餐大内, 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明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后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权力开始上升(三杨辅政),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1425年仁宗朱高炽时,明仁宗因杨士奇、杨荣等为东宫旧臣,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之后杨士奇、杨荣等人均兼有尚书职位,虽然身居内阁,其头衔均以尚书为尊。自此,内阁权力加重,逐渐受到重视。英宗统治前期,内阁的地位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利下降,职能萎缩的现象,1435年宣宗死,其子朱祁镇即位时年仅九岁,内阁在与司礼监争夺幼帝的斗争中失败,使皇权向司礼监倾斜。随后的景帝朱祁钰以王振为戒,毅然归政内阁,景泰年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此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虽有明英宗朱祁镇的正统末年的反复,可到成化年、弘治之际,内阁在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正德年间,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认为多荒谬不经。可也有有杨廷和等阁老撑着,未成大乱。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至此,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到嘉靖二十一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专擅朝政二十余年,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经过嘉靖、隆庆的发展,万历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可以说达到了巅峰,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张居正已成为实际上的宰相。权相的出现对皇权造成的潜在威胁, 使皇权对内阁的信任日渐降低, 对宦官的信任相对增加。张居正去世后, 神宗便开始极力疏远阁臣。由于在神宗后期出现了明朝长达百余年的皇帝不上朝的荒诞局面, 内阁欲觐天颜而不能, 而张诚、 陈矩等司礼太监却在皇帝的宠信中不仅得以执掌司礼监, 还兼掌东厂, “二权并在一人, 故能回天乃尔” 就连内阁宰辅的生杀予夺亦操于其手。内阁虽可以从事票拟, 但一切疏揭不得不取决于司礼监的批红。从此“相权归于寺人, 于是朝廷之纪纲, 贤士大夫之进退, 悉颠倒于其手” ( 卷 72《职官志》, 司礼监又再次取代了内阁控制相权, 以至大学士朱赓也不得不慨叹“ 今日政权不由内阁, 尽移于司礼” ( 卷 219)。这种局面在经过熹宗时魏忠贤专权擅政以后更成积重难返之势, 相权几乎一直掌握在司礼监手中, 直至明亡都没有太大改变。崇祯帝即位后虽曾倚重阁臣以期振衰去弊, 但明末官僚政治体制自身已经积弊难返, 终使这种希望化为泡影。不久, 他便在“ 诸臣不能实心用事”的遗憾中将信任的目光重新投向了宦官。由于得不到皇权的信任和支持, 内阁失去了其辅政的基本政治功能, 从而加速了明王朝的覆亡进程。 二、内阁的权利 内阁中的官员。 “洪武十五年, 明太祖仿宋制, 设华盖殿 (即中极殿) 、 武英殿、文华殿、 文渊阁、 东阁诸大学士。”仁宗时又置建极殿 (后改谨身殿大学士 ) 。 世宗 (万历 ) 时, 定四殿 (中极殿、 建极殿、 文华殿、 武英殿) 大学士、 二阁 (文渊阁、 东阁) 大学士之制,常侍天子殿阁之下,故称内阁大学士。内阁大学士的出身多为进士、 状元、 榜 眼、探花等,他们的初始官称多为中书舍人、 修撰、 编修、 给事中、 检讨等, 入阁前职务有翰林侍读、 礼部左侍郎、 户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侍讲学士、工部右侍郎侍讲学 士等, 入阁后官称为谨身殿大学士、 华盖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 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1起草诏令 起草诏令。诏令是皇帝下达诸司的文件, 是指导国家政务活动的重要方式。 内阁负责撰拟诏令, 经皇帝审核同意后, 下达诸司。内阁起草诏令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方式。 如遇皇帝登基或驾崩等事, 例由大学士主动会商草拟诏旨, 颁行天下。例如, 天顺八年 (公元 1464 年 ) 英宗驾崩, 首辅李贤依例起草诏旨。 又如,“仁宗皇帝即位, 杨士奇草诏, 如下西洋宝船、 云南取宝石、 交趾采金珠、 撒马儿等处取马, 并采办烧铸进供诸务, 悉皆停罢。 ”[2]明代有几个关键的历史时期, 如武宗与世宗之交替、 世宗与穆宗之交替、 穆宗与神宗之交替等, 内阁所起草的遗诏或即位诏书发挥了挽局面于既倒的重要历史作用。 2票拟。所谓的票拟, 是指内外诸司上达皇帝的章奏, 经御览后, 先发交内阁, 由 大学士检阅内容, 附以意见, 并拟具办法,小纸条墨书贴于疏面, 再进呈皇帝, 供其 批答时参考。 票拟所涉及的公文种类繁多,据 《明史 · 职官志》 记载: “下之达上曰题、 曰奏、 曰表、 曰讲章、 曰书状、 曰文册、 曰揭帖、曰制对、 曰露布、 曰译, 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 平允行之。”票拟之所以产生, 是因为宣德时 “阁职渐崇” , 由内阁首辅先提出处理意见, 便于皇帝考虑裁决。但宣德时的票拟并不是内阁大学士的职责。 到了英宗票拟制度形成。“英宗以九岁登基, 凡事启太后, 太后避专,令阁臣议行。 此内阁票旨之所由始也。 ”明代内阁首辅之权最重, 在弘治、 正德以后,“内阁票拟居首者始秉笔, 地望与次相悬绝矣。 ”在首辅执笔的时候, 其余的人员只有旁观, 没有斟酌的余地。至天启中, 票拟由内阁同官 “协恭” 演变为 “分票” , 即章疏到阁后由内阁中书分发给直阁诸大学士分别票拟的制度。 “时魏广微欲专政, 遂于告病之际, 求逆贤传特谕分票商量。”崇祯十年, 开始用分票, 并票拟署名。 “崇祯中, 始用分票。 首辅之权略分。 ” 时御史倪元璐请分票, 自后本下, 即令中书分之。提到票拟,不得不提批红。所谓“批 红” , 就是对内阁票拟的谕旨, 代皇帝用朱笔予以判定。 这原来是皇帝之事, 由于皇帝腐败, 批红便由司礼监的秉笔太监承担。 洪武时,批红是皇帝之事。朱元璋树立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 预者斩。” 永乐时, 宦官地位提升, 秉笔太监阅览奏章。宣德时,命大学士教宦官识字。宦官替皇帝传布政令, 批阅奏章能力增强。正统时, 宦官专权局面开始形成。 正统以后, 许多皇帝不问朝政, 皇帝与朝臣之间诏令颁布, 章奏批答,全由宦官操纵。批红之权逐步落入司礼监秉笔太监之手。票拟和批红在明代的有效实施,使文书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2a0bfd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93.html